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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全球水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的龙头供货商中国中材价值48亿港币(6.2亿美元)的H股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及全球发售为联席全球协调人中银国际及瑞士银行(UBS)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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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全球第二大及中国最大型陆地钻机生产商宏华集团价值31.9亿港币(4.1亿美元)的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及根据美国证劵法144A条例/条例S的国际发售事宜为联席全球承销商瑞信(Credit Suisse)及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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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首屈一指的农产加工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中国粮油控股自香港上市母公司中粮国际分拆及其价值35.9亿港币(4.6亿美元)的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及基于美国证劵法144A条例/条例S的国际发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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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复星国际价值132.7亿港币(17亿美元)的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及根据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条例S国际发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是2007年其中一个最大规模的香港首次公开上市项目。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瑞士银行(UBS) 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主要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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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中国及香港的经营连锁日式快速便利餐厅的味千(中国)控股价值18.8亿港币(2.4亿美元)的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及全球发售向全球协调人、唯一配售经办人、保荐人兼主要经办人嘉诚亚洲(Cazenove Asia)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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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石油化工(中石化)发行300亿人民币(约40亿美元)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香港法律意见,该2014年到期的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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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神华能源筹资666亿人民币(88.7亿美元)的二次发行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香港法律意见,该次上市是当时最大规模的A股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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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最大的衬衫公司雅戈尔(集团)以1.2亿美元收购美国主要服装及消费者纺织品企业Kellwood Company持有的 Xin Ma Apparel International和Smart Apparel Group100%股权提供法律服务,这是中国服装制造商第一宗主要海外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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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石油化工(中石化)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子石化以36.6亿人民币(5.04亿美元)收购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持有的石油精炼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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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深圳市能源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华能国际以15.2亿人民币(2亿美元)认购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中2亿股股份提供法律服务;本所也就华能国际以4.2亿人民币(5676万美元)收购华能开发的金陵电厂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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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家美国上市公司拟向一家领先的资讯供应商购入其在世界各地的若干资产(包括其位于深圳的附属公司的股本所有权以及其位于香港的附属公司的资产)的相关中国及香港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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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石油化工(中石化)以40亿港币(5.12亿美元)从华润创业收购其石油批发、运输、储存、零售设施及液化石油气分销网点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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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境内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北京PMP房地产拟在中国南方投资、开发某建筑群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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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华平(Warburg Pincus)的贷款及股权投资,向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该贷款及投资总计达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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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境内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蓝光集团拟向基汇基金(Gateway Capital)进行贷款以及由基汇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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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由一家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Grand Rock USA拟与麦格理(Macquarie)关于其在北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供资安排提供法律服务